一、制定目的
为把好业务经营***关,确保入驻商户的合规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平台入驻商户的核实登记。
四、职责
运营部、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入驻商户的核实
1.1 “入驻商户”指与本公司平台首次发生入驻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与入驻商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
1.2对入驻商户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2.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入驻商户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法人身份证、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1.2.2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
2、入驻商户的审核由运营部会同质量管理部严格按照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共同进行,并报公司质管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审核合格并经批准后,列入合格入驻商户名录,方可入驻平台。
3、入驻商户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入驻商户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4、入驻商家不得销售禁售品种 。
5、入驻商家不得存在买赠药品行为。
6、入驻商家按照规定亮证亮照。
7、入驻商家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7.1入驻商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
7.2入驻商家在处方药展示页面下显著提示风险警示信息。
7.3入驻商家对处方药、非处方药进行区分展示并显著标示。
7.4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
7.5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8、定期对入驻商家资质的审核并记录,抽查入驻商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入驻商家证照信息是否真实、合法。
9、定期对入驻商家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药品追溯、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审核。
10、建立入驻商家登记档案,入驻商家登记档案的核验更新记录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11、定期核验入驻商家证照信息及相关人员资格认定信息,督促、提醒入驻商家及时更新证照信息。
发现未及时更新证照信息的,采取闭店、停止服务等相关措施并记录。
12、定期对入驻商家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包含入驻商家资质展示、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信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13、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时是否及时制止,是否对违规商家清退、关店,是否及时停止药品相关信息展示,对违规信息有无删除、屏蔽等信息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