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维护本平台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二、制定依据
《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驻本平台进行药品、食品销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商户”)。
四、职责
数据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5.1 商户发生如下情形时,本网有权利依据风险程度对商品执行降权、下架、屏蔽、删除商品信息、限制参加活动等操作,情形严重的,采取终止与商户合作等其他措施。具体操作方式以平台规则、法律规定及平台入驻协议约定为准:
5.1.1国家禁止网上销售的药品;
5.1.2禁止在本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第三方货款监管的银行账户;
5.1.3未经本网允许会员商品信息不得有类似平台官方运营、促销活动 标记字样;
5.1.4不得发布商品标题、图片、描述等不一致情况。商户所发布的商品标题、图片、描述等信息缺乏或者多种信息相互不一致的情况,视为违规商品;
5.1.5不得随意错放商品分类/属性;
5.1.6严禁重复铺货。完全相同的以及重要属性完全相同的产品,只允许发布一次。对于不同的商品,必须在商品标题、描述、图片等方面体现商品的不同,否则将判定为重复发布;
5.1.7禁止使用“***”、“***”、“***”、“***” 等***化的表述;
5.1.8国家保护并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5.1.9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5.1.10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信息。
5.2商户来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视为扰乱平台秩序记录为严重违规行为,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制定目的
为维护平台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制定依据
《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驻本平台进行药品、食品销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商户”)。
四、职责
质量管理部,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数据管理部协助。
五、内容
5.1 平台发现商户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依据其严重程度对商户采取下架所有商品、屏蔽店铺等停止平台服务的措施。具体操作方式以平台规则、法律规定及入驻协议约定为准。
5.1.1向平台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5.1.2商户违反平台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的。
5.1.3商户未经平台事先审核产品类目、品牌,而上传某类目、品牌商品。
5.1.4商户涉嫌药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确认属实的。
5.1.5商户因药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5.1.6商户因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5.1.7商户被市场局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等处罚,或者平台交易的产品被市场局监督管理部门暂停销售或者停止销售的。
5.1.8其他违反平台服务协议约定的,或者其他侵犯消费者、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机构权益的。
5.1.9其他平台认定为造成严重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关闭店铺的行为。
5.2 如确认商户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情况,平台将立即对其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 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与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平台相应规则及协议约定的行为,平台酌情处理,但是对商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