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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规则

2022-10-26 09:08

集药方舟信用评价规则

版本更新日期:2020年3月12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0年3月12日

适用范围

为维护商家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集药方舟平台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集药方舟平台商品、服务等评价信息管理。

1、用户自愿接受本协议和网站相关规定,并按集药方舟规定申请,经集药方舟审核成为集药方舟采购会员后,方可在本平台审核批准范围内使用商品采购服务。

2、用户订购商品必须全程在线交易,集药方舟对于用户任何线下交易与线下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特别注意,如在集药方舟网站上以页面标明或其他方式表明相关服务系由第三方提供,您在使用该服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生纠纷,请您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3、当您在集药方舟平台询价、采购产品及/或服务时,请您务必仔细确认采购产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或服务的时间、内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项,并在采购下单时核实您的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在提交订单前,您有权修改上述信息或更正输入错误。作为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您应对自身的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应当对您名下的购销人员进行药品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

4、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集药方舟交易规则,您的询价、采购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经营需求,不得存在对产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询价、采购、恶意维权等扰乱集药方舟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集药方舟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集药方舟一经发现上述情形即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您有权在集药方舟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与您达成交易的其他用户产品及/或服务进行评价。您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您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集药方舟可根据相应管理规定对您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进行删除或屏蔽。

6、本协议用户订购商品的数量与价格以实际生成的订单为准,生成订单之前用户加入购物车的商品的数量与价格可能随时变化,因此用户应尽快完成订单的支付。用户订单提交后的24小时内未按所要求的付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货款,供应商有权取消订单,并停止备货。

7、用户必须用通过集药方舟审核的账号进行产品的采购,订单提交、货款支付与结算、确认收货、售后问题处理等工作,使用通过审核的账号进行的操作即视为用户或企业法人授权的行为。

8、集药方舟上展示的商品信息/服务和价格等信息为向用户发出的要约,用户生成订单并完成付款一经执行,将视为用户与供应商之间就用户购买的商品/服务成立了合同关系,供应商在审核无误后即会将订购的商品发出,用户在货物发出后不得无理由进行退换货或拒收货物或更改地址,退换货或拒收货物或更改地址需经供应商或集药方舟同意,否则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用户承担。如用户采购药品,收货地址应为用户注册时所提交资质上的核准地址。

9、用户理解并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规范、政策的要求,供应商有义务对用户的经营范围、诊疗范围、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并有权按照相应的范围进行销售,如供应商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拒绝向您发货的,您有权取消订单并办理退款,集药方舟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用户在收到商品后的72小时内必须在集药方舟平台确认收货,确认收货时,必须按照有关经营管理规范进行验收入库,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商品遗失,并根据物流运单认真审核商品件数,当出现意外情况时,必须当场与送货人员进行核实及确定问题原因,并在当日向供应商或集药方舟反馈,明确处理意见。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收货又未提出异议、或未与送货人员沟通明确问题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用户负全责。

11、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确认又无情况反馈的,集药方舟及供应商视同用户完整无误的收到货物。用户验收不认真,事后提出非质量本身原因的要求,集药方舟不予以接受。

12、用户不得借故不正当或虚假理由,要求退货或取消订单,一经查实,用户应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13、非以下原因,用户不得提出拒收、或退货请求:

1) 、未经许可出现的商品或其批号与订单不一致的;

2)、可以证明供应商原因造成商品内、外包装破损、污染的;

3)、可以证明商品存在非用户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

4)、国家相关部门或用户通知禁止销售、或召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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